学院党委召开专题座谈会
4月24日上午,院党委在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下简称“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学院党建工作。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相然,党委副书记李军,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各系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各党支部书记分别结合各支部情况,就本单位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工作汇报和交流。座谈交流过程中,各党支部表示,开学以来严格按照院党委的规定要求,都进行了专门集中学习,并在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坚定性与自觉性,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观念,为提升各项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会计系党支部围绕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和党支部工作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进行重点交流。
党委书记、副院长李相然对各党支部的工作给予肯定,认为都有亮点,各有特色,对今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李书记提出五点要求:一、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求完善支委会组织机构,定期组织学习。二、完善党支部工作职责,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要完善工作职责,与系主任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抓好本单位各项工作。三、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支部要加强对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同时要重点加强对辅导员队伍、学生干部队伍的管理。四、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他对党员发展工作提出6点具体要求:即重视调查、畅通信息、加强指导、严格程序、强化管理、严肃纪律。五、坚持立德树人,深入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并提出近期要重点做好的工作:一是深入思想政治课程改革、二是加强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三是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四是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四个一帮带”活动、五是深化“六位一体”学生社区党建工作实践。
李书记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团结起来,齐心协力,认真贯彻《条例》和“八项规定”的精神和要求,把我院的党建工作推向新局面。
常涛